初吃禁果2_明天,我答应你明天好好补偿你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明天,我答应你明天好好补偿你。 (第6/12页)

 「要么,还是去见见吧!反正你现在也是单身了,见谁,跟谁,没有人管得

    了。」

    孟可欣摇头,不说话,眼泪却流了下来,晓月不明白这不是她想要的自由,

    她现在想到更多的是洪斌,她觉得对不起他,她心里有愧,她的心开始痛,痛得

    厉害。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,失去的才是最值得珍惜的,她想洪斌了,程晓月提

    到张丰维的时候,她就想了,这些天她时常想这个孩子要是洪斌的多好!

    现实总是残酷的做了不该做的事情,就应该付出代价!

    她不清楚她跟张丰维倒底算什么?她现在开始有点后悔那晚的放纵,难道我

    骨子里就是个放荡的淫妇吗?不是,我不是!是那晚喝酒的缘故,酒精催化了这

    一切,是酒精让她迷失了,是那晚的酒,毁了她的幸福,毁了她的婚姻。酒才是

    这些罪恶的根源!而引诱她喝下那些祸根的罪魁祸首就是张丰维,而现在他居然

    还想约她见面?他还要干什么?

    程晓月的家的电话响起,肯定又是赵治栋来催了,看来张丰维挺急的。

    程晓月拿起手机,一看,一个陌生号码,程晓月接了,用手捂着电话,小声

    的冲着程晓月这边说道:「是张丰维,你听吗?」

    孟可欣还是摇头,「我不接!」

    「不好意思,张总,她睡着了,你有什么话,我带给她,什么?我知道了!」

    程晓月气呼呼的挂断电话。

    「怎么了?」

    「这个赵治栋,居然,把他带到这里来了,现在在门口,怎么办?」程晓月

    嘴里一边骂着赵治栋,一边征求着孟可欣的意见。

    程晓月不知道,赵治栋跟张丰维不但是生意上的伙伴,还是无话不谈的朋友,

    张丰维知道赵治栋的事情,张丰维的事情,他也不瞒着赵治栋。

    赵治栋知道带张丰维过来,程晓月肯定生气,他把张丰维带到门口,就走了。

    上了车子,赵治栋马上关了手机,果然,五秒后,程晓月拨了赵治栋的手机,

    关机!

    程晓月气得把无绳电话扔在了沙发上,「关机,居然关机!」

    门口响起了敲门声,孟可欣的心一紧,坐在沙发上,莫名的紧张起来。

    「见吗?」程晓月的气还没消,满脸通红的看着孟可欣。

    「不见,我有些头疼,回房间睡觉了。」孟可欣起身,到了房间,关门!

    程晓月摇摇头,开了门,张丰维站在门口,手捧一大束粉红色玫瑰,面带笑

    容,「孟可欣喜欢红色玫瑰,你这种,她不喜欢的。」程晓月知道,这肯定又是

    赵治栋给张丰维支的招,喜欢粉红玫瑰的人是她程晓月。

    「这花是我借花献佛,送给你的!」

    程晓月这才知道,花是赵治栋给她的,这气才消了点。

    张丰维进屋,四处张望,不住的赞美这房子装修的典雅,有品味,程晓月一

    边冲咖啡,一边说道:「你坐会就走吧!她刚离婚,不想见人!」

    张丰维接过咖啡,喝都没喝,干咳了两声,看着程晓月,「孟可欣,她真怀

    孕了?」

    洪斌正在上班,接到了孟可柯的电话,孟可柯是孟可欣的妹妹,孟可欣爸妈

    离婚之后,孟可柯一直跟着爸爸过,今年大学本科刚毕业,现在在一中学当外语

    老师。

    「哥!」孟可柯喜欢这么称呼洪斌,觉得叫姐夫太生硬了,还是叫哥亲切点,

    现在都习惯这么叫。

    「可柯呀!工作怎么样?一切还顺利吧!」洪斌很不自然,一听到孟可柯的

    声音,不由自主的就想到了孟可欣,心口的伤疤再次被揭开了。

    「别提了,一帮猴子,太难管了,提起来就头疼了,不说我了,哥,爸叫你

    跟姐晚上回来吃饭,有很重要的事情。」

    「这个,可柯,今天恐怕不行,我公司里有个项目要上,这几天都加班加点

    的,我已经两天没回家了。」洪斌想都没想就拒绝了,离婚了还怎么去?

    其实他们俩离婚的事情只有寥寥几个人知道,一直没有对两边的老人说。孟

    可欣做了这样的丑事自然是没脸说,真要传了出去光吐沫星子也能把她淹死!洪

    斌不说也有他的顾忌,毕竟心爱的妻子出去偷人,他已经伤透了心,自己被带来

    绿帽子并不是多光彩的事情,再被传出去免不了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!他虽然是

    农村出来的,他更得要比那些城市里的活的有尊严!所以他执意要离婚,这是为

    了一个男人的尊严他必须要走的一步,至于报仇,他只能慢慢等机会,因为他连

    奸夫都不知道是谁。其实孟可欣心里挺感激洪斌的,她知道她伤透了他的心,但

    从事发到离婚洪斌没有指责她一句,也没有把事情宣扬出去,所以孟可欣一直觉

    得洪斌还是爱她的,对于自己犯的这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